中国网7月12日讯(记者 祝颖丽)今天上午10点,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吴岩、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技教育司司长秦怀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卢国慧等出席会议。会议介绍了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有关情况,针对昨天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发言人介绍,《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就医学教育改革发展这一专项工作出台的文件,文件由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牵头,征求了国务院教改、医改领导小组成员28个部委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办印发。《意见》的出台和会议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形势下医疗卫生事业和医学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此次发布的《意见》在四个方面明确了14项重点改革任务,围绕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医教协同宏观管理、促进人才培养与使用紧密结合提出了具体改革举措,重点回应了医学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深层次问题。

1.针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问题,提出着力从入口生源质量、过程深化改革、出口质量保障等环节全方位深化改革,逐步实现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一本招生,提升医学生学历层次;强化医学生质量短板的医德素养和临床能力培养,完善并加强对高校附属医院教学工作的评价要求;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机衔接;加快建立起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建立对高校专业和培训基地的预警和退出机制。

2.针对毕业后教育不完善的问题,落实并加快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稳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积极探索与完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取得临床医学类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的办法,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 

3.针对区域发展水平差异大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提出部委省共建一批医学院校,加强中西部薄弱院校和基地建设;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部支援行动,探索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西部地区支持计划;制定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的引导性专业目录。

4.针对全科医生下不去、留不住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政策,实行县管乡用(县医院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的用人管理制度,保证定向生回得去、用得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提升基层卫生岗位的吸引力。

5.针对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深化综合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化医学院(部)职能,保持医学教育整体性;分别建立中央、省级多部门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协调机制。

 《意见》不仅在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方面给出了指导,还给出了医学人才使用的激励政策。一是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现专业技术劳务价值,吸引优秀人才学习、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二是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通过者直接聘任中级职称。三是拓宽人才发展空间。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四是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等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

 另外,为加快提升我国医学教育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意见》还提出在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中对医学院校和医学学科予以支持,加快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医学院校、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医学教育学科和专业,加快培养一批世界一流医学人才等。